



菲律賓旅遊限制
最後更新:(香港)2021-02-18
由2021年2月16日起,持有以下有效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入境菲律賓:
- 於2020年3月20日前簽發,並於入境時仍然有效的簽證
- 有效的特別居民退休簽證(SRRV)及第9(A)節簽證,並於抵達後向移民局出示入境豁免文件
所有外國人須在預辦登機櫃檯出示認可檢疫酒店六晚預訂房間確認書。
所有乘客需註冊E-FIC以獲取二維碼,並預約在抵達後進行COVID-19檢測。外國人和非海外工作菲律賓傭工請準備PHP4,000的測試費用,以及額外現金以支付當地交通費用。
E-CIF:
1. 陸上海外工作菲律賓傭工
2. 海上海外工作菲律賓傭工
3. 其他乘客(包括1和2以外的菲律賓公民)
所有往返菲律賓的旅客都必須下載Traze Contact Tracing應用程式。
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所有過去14天曾到訪或過境下列地區的乘客將被拒絕入境菲律賓。(菲律賓公民除外)
- 英國、瑞士、丹麥、香港、愛爾蘭、新加坡、日本、德國、澳洲、冰島、南非、意大利、以色列、西班牙、荷蘭、黎巴嫩、加拿大、瑞典、法國、韓國、美國、葡萄牙、印度、芬蘭、挪威、約旦、巴西、巴基斯坦、牙買加、盧森堡、阿曼、中國大陸、阿聯酋、匈牙利
2020年8月15日起,所有往返菲律賓的旅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包括航機上),除了需要佩戴口罩外,必須額外戴上*防護面罩。
*乘客可在香港國際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購買防護面罩,售價為HKD30。
暫停簽發所有外國人的簽證及免簽待遇。
符合以下條件的乘客可進入菲律賓:
- 認可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官員及其家屬。
- 菲律賓籍人士及其外籍配偶和子女均可入境。如其外籍配偶和子女並非同行,需出示婚姻及親子關係證明才可豁免。
- 9C簽證持有人。
- 所有乘客抵達後需接受病毒檢測及最少14天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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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日起,以下簽證持有人可進入菲律賓:
- 根據第613號聯邦法第13條下的多個簽證
- 印度國民與菲律賓公民結婚後的臨時居留簽證(根據備忘錄第ADD-01-38號和ADD-02-015號)
- 中國公民與菲律賓公民結婚後的永久居民簽證(根據第613號聯邦法第13(a)節和備忘錄編號MCL-07-021)
- 外國人於菲律賓出生的本地出生簽證,其中至少一名父母具有永久居民身份(根據第613號聯邦法第13(c)節)
- 第324號行政命令的永久居民簽證
- 第7919號共和國法規定的永久居民簽證
所有外國人抵達尼諾伊.阿基諾國際機場後,均需自費進行RT-PCR檢測。
香港航空的職員將在機場檢查文件,以確保旅客能否前往設有入境限制之目的地。沒有寄艙行李並持有手機登機證及自助列印登機證的乘客會於登機前檢查文件。
乘客請向職員申報旅遊史,以便確認合乎外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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