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旅遊限制
最後更新:(香港)2021-01-29
由2020年6月30日起,符合以下條件的旅客可進入泰國:
- 泰國國民
- 由總理允許或邀請的人員,或負責處理緊急狀況的人士
- 泰國國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 持有有效的永久居留證的非泰國國民,包括其配偶或子女
-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或獲准在泰國工作的非泰國國民,包括其配偶或子女
- 運送必需貨物人士,並於運送完成後立即離境
- 獲泰國當局批准於教育機構學習的非泰國國民,包括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
- 需要在泰國接受醫學治療的非泰國國民及其隨行人員 (不包括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病的醫學治療)
- 外交使團、領事事務、國際組織、政府代表、駐泰國的外國政府機構,或獲外交部批准於其他國際機構工作的人士,包括其配偶,父母或子女
- 根據泰國和外國政府機構的特殊安排獲允許進入泰國的非泰國國民
符合條件的旅客若逗留超過14天,需自費並遵守14天檢疫要求; 短期逗留的旅客需要在機場或指定設施進行COVID-19 RT-PCR檢測,並提供其在泰國的住宿地址,以便於逗留期間進行監察。瀏覽http://hsscovid.com/了解更多。
符合條件的旅客必須出示以下文件方可登機:
- 由外交部頒發的入境許可證明
- 健康證明(醫生證明書):證明旅客適合飛行或旅遊,以及在出發前72小時內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 健康保險:在泰國受保保額至少US$100,000。(泰國國民除外)
來自上述地區的外國旅客必須購買SIM卡(或使用具有漫遊功能的SIM卡),並安裝監控應用程式及向泰國官員登記後,才能離開機場進行自我隔離。
旅客可IATA Travel Centre, CAAT website 及 the 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 website 了解泰國的最新入境要求。
香港航空的職員將在機場檢查文件,以確保旅客能否前往設有入境限制之目的地。沒有寄艙行李並持有手機登機證及自助列印登機證的乘客會於登機前檢查文件。
乘客請向職員申報旅遊史,以便確認合乎外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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