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多點停留
我們竭誠為乘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和舒適的旅程,如乘客需要特別協助,請於航班起飛前72小時與訂位部聯絡,以便預先作出安排。
輪椅
我們將為有需要的旅客提供輪椅服務。乘客如因病需要乘坐輪椅,請帶備「健康證明書」,以確定閣下情況適宜乘搭飛機;有關詳情及安排,請聯絡訂位部。
孕婦
孕婦於懷孕期逹36週或之前可繼續搭乘我們的航班。 懷孕期逹33至36週的孕婦,請帶同「健康證明書」(須於航班起飛前七天內簽發),由醫生註明適宜飛行,並列明預產日期。 懷孕已逹37週之孕婦恕不能登機。
與乘客同行之嬰兒
因應客艙設施*,我們只能服務一定數目的嬰兒旅客,請與訂位部聯絡以便預先作出相關安排。 嬰兒旅客若於行程的任何航段期間年滿兩歲,必須購買小童票。 乘客若帶同兩名嬰兒同行,其中一名嬰兒(必須年滿18個月)須購買小童票。 *客艙內暫未能提供嬰兒睡籃
獨自乘搭航班之兒童
我們樂意為年齡介乎6-12歲、沒有成人陪同而獨自搭乘航班的兒童旅客提供「飛行褓姆服務」*,為作出妥善安排,旅客請於起飛前七十二小時通知訂位部。 *有關服務將收取手續費,詳情請聯絡訂位部。
寵物及動物
乘客恕未能攜帶任何寵物或動物登入客艙或載貨艙。
特別醫療護理安排
因患病、受傷而需要特別協助之乘客,請預先聯絡訂位部以便我們能提供適當的安排。 乘客若患病或需特別醫療護理,請先取得「健康證明」以示適宜飛行,並於訂購機票時通知訂票部有關情況。患病乘客亦須由一名18歲以上的人士陪同飛行。 於辦理登機手續時,機場地勤人員將檢查有關「健康證明」並確保符合一切醫療條件後乘客方能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