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08年4月1日開始,香港航空及香港快運航空在當天或以後所簽發的機票將會調整客運燃油附加費: 1. 於香港出售或簽發之機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徵收港幣125元; 2. 於其他地方(不包括日本)及中國各城市出售或簽發之機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徵收16美元; 3. 於日本出售或簽發之沖繩機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徵收1000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