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08年4月1日开始,香港航空及香港快运航空在当天或以后所签发的机票将会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 1. 於香港出售或签发之机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徵收港币125元; 2. 於其他地方(不包括日本)及中国各城市出售或签发之机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徵收16美元; 3. 於日本出售或签发之冲绳机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徵收1000日元。